
本公司,坚持信用第一,遵守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令及其他有关规定,为确保个人信息的正当利用与管理,执行如下所示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本公司,为执行这项方针,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管理的公司内部规则以及体制结构。并使本公司所有员工(董事、公司职员、合同公司职员、嘱托公司职员、派遣公司职员等)及与业务委托等有关方面的人员彻底周知,维持正常运用并不断加以改善。
(1)本公司,致力于保持正确且最新内容的个人信息。
(2)本公司,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遗失,泄漏,破坏,窜改等,在进行恰当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时,亦采取必要的矫正措施
(1)本公司,根据合法且公正的手段取得个人信息。并在同时明示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等或在本公司互联网站等处予以揭示。
(2)本公司,如果是间接地取得个人信息时,则将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等必要事项在本公司互联网站等处予以揭示。
(1)本公司,在利用目的范围内利用个人信息。
(2)本公司,如果在超越利用目的范围利用个人信息时,则事先通知当事人,确认本人意向。
本公司,对既存顾客的个人信息,经过办理由法令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要求的手续后,有向本公司集团公司,协作处,业务托付等处提供使用的可能。
本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经对本人确认之后对既存的个人情报进行揭示、订正、利用停止等顾客的要求迅速对应。
制定日:2008年3月1日
登載日:2009年11月1日
三井不动产度假区株式会社
※本公司,为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或者根据法令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变更,在本公司国际互联网主页刊登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亦随时有更改的情况,敬请定期确认为盼。